联系电话:0551-65186488
出发城市 | 合肥 | 交通方式 | 汽车去汽车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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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团日期 | 指定日期 | 参团性质 | 跟团游 |
★★★★★:【三清山】: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国家5A景区
【梦里老家】:中国大型山水实景演出,一场演出、读懂婺源、品味徽州
【景德镇】世界瓷都,千年古镇;
★★★★★:【用餐】全程赠送2早2晚餐;
★★★★★:【导游】精选专业贴心管家、贴心服务;专线持证导游,品质保障;
★★★★★:【住宿】2晚当地四星商务酒店标准间住(婺源+三清山下住宿);
★★★★★:免费赠送篝火晚会,欢乐无限!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巴士(不指定车型及大小,确保一人一座)。
2、门票:行程中标明已含或赠送部分的景点门票(活动班景点不去不退费,所有证件无任何优惠)。
3、住宿:2晚当地四星商务酒店标准间(如产生单男单女,拼房或补房差160元/人/2晚,只补不退!)
4、用餐:赠送2早2晚餐,10人一桌、9菜一汤标准(赠送用餐不用不退。)
5、购物:纯玩无购物,无任何年龄限制。备注:地方土特产超市不听课不算店,请知悉,介意者勿报!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组团社为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
7、导服:优秀地陪导游讲解服务(客源地接团,当地送团)。
《梦里老家》实景演出198+三清山往返索道125=198元/人(必消自理,任何证件无优惠)
2)我社在不减少行程所列景点的情况下,有权调整住宿、景点的游览顺序;因天气、景区维护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游览变化和景点减少,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游客景点行程需和我社行程一致,便于我社操作,如若不一致由此造成的损失我社不承担责任;
3)景区用餐条件不能和城市相比,用餐口味南北各地有别,如有特殊饮食要求,请提前告知导游;
4)《新交通法规》规定:不占座的儿童标准为0.8米以下怀抱婴儿,0.8米以上儿童必须按规定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据新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
5)根据景区规定,若儿童超高产生门票,须现付相应门票。游玩、沐浴、购物、自由活动等过程中请游客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遵守景区安全规定,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此线路景区门票为组合打包价,所有儿童、学生证、60岁以上及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残疾证、记者证、导游证等任何证件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各景区内的观光车、游船、索道等小交通均按景区标价自理。
6)对本次旅行接待有异议,请离团前反馈,以便我社及时核实处理,否则视为满意.地接质量以客人意意见单为凭证,请游客认真填写,若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返程后我社不再接受投投诉,敬请谅解。
7)70岁以上老人需子女一名陪同(或近期一月三甲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1、本行程委托接待方:“悠途假期旅游直通车”。
2、此团为散拼团,最低成团人数15人,如未达到最低成团人数,会在出团前7日通知您,安排改期或换线,具体见旅游合同中约定,请您理解。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情况对旅游行程更改或取消。
请游客记好发车时间和地点,提前到达,保持手机畅通,导游会在出团前一天21:00之前通知游客车牌号码及相关信息。出游当天因游客自身原因过时未到者,做自动离团处理,任何费用不退;
3、游客在出团前24小时取消订单,我社将收取相应的车位损失:一日游 70元,省内二日游100元,省外二日游 120元,三日游160元,日照140元,青岛180元,半岛240元。
4、回程合肥散团地点统一在学苑大厦,其他地市游客需拼车回,需等待,请告知游客。
5、如车辆在旅游中发生故障,我们将尽快维修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车辆,您因对此表示理解,不得对此作出拒绝上车等过激行为。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如遇堵车情况或其他游客原因造成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里面;
6、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报名游客必须占座,不得私带儿童上车,包括婴儿在内都必须占座!否则我社导游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
7、本行程价格为旅行社打包价,行程中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景点或持老年证、学生证、军官证等证件,如享受优惠政策,所退门票费用为景点折扣后价格,赠送景点不予退还。
8、儿童价所含费用为:往返车位、导游服务,若发生其它费用由家长自理,1.4以下儿童建议只占车位,门票根据身高,按景区规定现补(部分可享受旅行社优惠价),若按成人报名,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9、旅行社提供的是打包综合优惠服务,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10、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1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行程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旅游者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14、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15、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行程中或自由活动中如果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要量力而行。
16、“若旅游者要求参加购物或其它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请与导游协商,自行作出选择,经旅行社与旅游者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另行达成协议”。